试想一下当年想在淘宝买一件衣服,链接一点却跳到了不知名的小网站。想在天猫旗舰店购买大牌,却进到了山寨版的,近期“惠惠购物助手”因不正当手段劫持淘宝和天猫流量,被阿里告上法院,索赔各项损失及费用共计2040万。
4月17日,阿里诉惠惠购物助手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审。
淘宝和天猫方面认为,惠惠助手这种“搭便车”的行为不仅给原告的市场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评价,且为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原告带来巨大经济损失,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,为此起诉到法院,要求停止侵权,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提出总计2040万元的赔偿。
此次,淘宝和天猫将网易有道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与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同时列为被告,前者是惠惠网的实际经营者,后者则是微博“惠惠购物助手”的运营主体,同时也在网站上提供可供下载的惠惠助手。
两被告答辩称,惠惠助手由用户自主下载使用,其附着于浏览器运行,且获得了多数浏览器的支持,点击相关链接,跳出原告网页等流量损失的情况是用户自主选择的结果,相应责任不应该由惠惠助手承担。惠惠助手的用户很多时候虽然点击链接进行了浏览,但并不一定能够成交,此情况下惠惠助手并无获益。